假釋的決定權是哪個部門?
一、 假釋的決定權是哪個部門?
假釋的決定權在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釋裁定後,應即報請高級人民法院複核。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假釋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釋的,應當裁定撤銷中級人民法院的假釋裁定。
(2)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釋裁定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適用假釋的範圍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罪犯實行假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嚴格掌握執行標準,對符合假釋條件的罪犯嚴格執行刑法規定的標準外,對下列罪犯也可適用假釋:
1、對犯罪時未成年的罪犯的減刑、假釋,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適度放寬。符合刑法規定的可以假釋;
2、對老年和身體有殘疾(不含自傷自殘)罪犯的減刑、假釋,應當主要注重悔罪的實際表現。除刑法規定不適用假釋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現,喪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釋後確有着落的老殘犯,可依法予以假釋;
3、對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後,符合刑法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的,可以假釋;
4、獲假釋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減刑,假釋考驗期也不能縮短;
5、罪犯減刑後又獲假釋的時間間隔,一般為一年,對一次減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後又適用假釋的,其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二年;
6、對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減刑、假釋,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時間,應當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之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對於假釋的辦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由執行機關在提出申請後,基於實際的情況由法院來作出是否允許假釋的決定,對於符合條件的,可以根據實際來進行假釋處理,但一般情況下還需要交納規定標準的假釋金。
-
刑訴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刑訴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有哪些?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2、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3、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無異議。下列情形之一,不適用簡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
補充偵查的期限超出了應該如何辦?
補充偵查的期限超出了應該如何辦?補充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原偵查工作的基礎上,依照法定程序,對案件進行進一步調查,對部分事實補充證據的訴訟活動。《刑事訴訟法》第175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可以對需要補充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並可以將審查結果發回公安機...
-
故意尋釁滋事要怎樣處理?
故意尋釁滋事要怎樣處理?尋釁滋事罪是刑法第六章第一節規定的犯罪之一。根據規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惡劣、情節嚴重或者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犯罪。對於輕微的、無害的挑釁性、煽動性行為,只能作為一般的違法行為處理。挑釁滋事罪的起點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繳納罰金嗎?
一、未成年人適用罰金刑制度之現狀1、罰金存在執行難、易空判等問題不可否認,罰金具有不剝奪人身自由,增加國庫收入、打擊犯罪等優點,世界各個國家的刑法條款中都有相關規定。然而,在司法實踐中,罰金往往出現執行難、空判的現象。導致上述現象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