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勞動仲裁委級別管轄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仲裁委
1、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這裏的用人單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單位的註冊地,用人單位的註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的,則由經營地管轄;
2、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3、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4、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無管轄權為由對勞動爭議案件不予受理,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經審查該勞動仲裁委對案件確無管轄權的,應當告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2)經審查該勞動仲裁委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應當告之當事人申請仲裁,並將審查意見書面通知該勞動仲裁委,勞動仲裁委仍不受理的,當事人就該勞動爭議事項起訴的,應予受理;
-
仲裁裁決不予執行或被撤銷區別是什麼
一、仲裁裁決不予執行或被撤銷區別是什麼(一)提出請求的當事人不同有權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當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論其是仲裁裁決確定的權利人還是義務人;而有權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只能是被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一方當事人。(二...
-
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還可以起訴嗎?
一、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還可以起訴嗎?勞動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一般情況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對實行一裁終審的勞動爭議所作出的裁決,用人單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勞動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仲裁,是指...
-
合同糾紛問題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律師解析:針對合同糾紛,解決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1、協商解決;2、通過第三者調解解決;3、申請仲裁: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
-
仲裁裁決的種類有哪幾種?
一、仲裁裁決的種類有哪幾種?(1)先行裁決,也稱部分裁決。是仲裁庭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就已查明的部分事實和爭議中的一部分問題所作出的裁決。先行裁決同終局裁決的效力相同,後來的終局裁決不得就已先行裁決的事項作再次裁決。(2)最終裁決。最終裁決也稱終局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