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證據材料不合法
一、哪些證據材料不合法
1、作證主體不合法。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為證人提供的證言,不符合法律對證據收集、提供主體的規定,是非法證據。
2、取證程序不合法。以威脅、欺騙、引誘等非法方式收集證據,是不合法的;行政訴訟中,被告向原告和證人收集的證據,因為不具備收集程序的合法性,這種情況下,收集的證據不合法。
3、表現形式不合法。《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及《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作出了證據的7種表現形式,即: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視聽資料、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這是從形式上保障證據事實內容的客觀性而作出的規定,如不符合以上7種形式,即收集的證據不合法。
4、證據要件不合法。法律要求應當具備特定形式或履行法定手續才能成立的書證,還必須符合特定形式。例如,證明婚姻關係成立的書證,必須是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後取得的結婚證。
二、單位的證明材料是書證嗎
單位的證明材料是哪方面證據呢?單位的證明材料屬書證範圍。書證是指能夠根據其表達的思想和記載的內容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書證所 表達的思想內容和意圖同案件事實有聯繫,內容可以被認知,其要有明確的製作者。
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應屬用文字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情的書證。但為了便於審 查、核實有關情況,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除加蓋單位公章外,還應署上材料製作者或提供人的姓名。
訴訟中需要對雙方收集的證據進行質證,而要是一旦認定證據材料不合法的話,肯定也就不會再採納該證據了,換言之,證據材料就不能對案件事實進行證明。因此,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材料的時候,一定要小心注意,在法律規定下進行證據的收集。
-
傢俱廠老闆跑路不退費能咋樣協商
律師解答: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律師解析:一般來説,如果傢俱廠老闆捲款跑路的話,消費者可以先嚐試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並在溝通過程中搜集證據。1、先儘可能找到機構相關負責人,與其協商要求其退還款項。2、在與對方相關人員溝通過程中,對通話進行錄音,固定證據...
-
酒店老闆跑路不退費如何協商
律師解答: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律師解析:一般來説,如果酒店老闆捲款跑路的話,消費者可以先嚐試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並在溝通過程中搜集證據。1、先儘可能找到機構相關負責人,與其協商要求其退還款項。2、在與對方相關人員溝通過程中,對通話進行錄音,固定證據。...
-
民事訴訟被告方舉證延期舉證有哪些規定?
一、民事訴訟被告方舉證延期舉證有哪些規定?當事人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有困難(如行動不便,地區偏遠,交通不便等),可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延期舉證。“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
-
民事訴訟法中舉證責任的分配規定是什麼?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具體來説,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都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這就是“誰主張,誰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