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中的侵權規定是怎樣的
我國每個公民自一出生開始就享有各種各樣的民事權利能力,這種民事權利能力不會因為當事人年紀尚小就區別對待,比如未成年人的隱私權,肖像權等各種權利也同樣的受到法律的保護。而實際上侵權行為可以説在生活當中非常的常見,只不過有些尚不構成傷害的情況之下沒有人會追究法律責任。其實,民法典中的侵權規定就是需要大家瞭解的一個法律常識。
民法典中的侵權規定是怎樣的?
(一)侵權損害賠償
侵權損害賠償,是指加害人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侵害,依法承擔的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補償受害人所受到的損害的民事責任。損害賠償是最主要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侵權損害賠償遵循以下原則:
1、全部賠償原則,即侵權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對全部損失予以賠償。換言之,就是賠償以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但全部賠償原則應受損益相抵、過失相抵規則等的限制。
損益相抵,亦稱損益同銷,是指賠償權利人基於發生損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應由損害額內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賠償義務人就差額予以賠償的確定賠償責任範圍的規則。
2、 財產賠償原則。即侵權行為無論是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唯一的賠償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為之。
(二)停止侵害
是指侵害人終止其正在進行或者延續的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排除妨礙
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權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實現的客觀事實狀態。
(四)消除危險
消除危險,是指侵害人消除由其行為或者物件引起的現實存在的某種有可能對他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緊急事實狀態。
(五)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指侵害人將其非法佔有或者獲得的財產移轉給所有人或者權利人。
(六)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是指使受害人的財產恢復到受侵害之前的狀態。適用此種責任形式的條件有二:一是可能性,即受損害的財產在客觀上具有恢復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受損害的財產須有恢復原狀的必要。
(七)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是指加害人在其不良影響所及範圍內消除對受害人不利後果的民事責任。恢復名譽,是指加害人在其侵害後果所及範圍內使受害人的名譽恢復到未曾受損害的狀態。消除影響是侵害人格權如隱私權、肖像權的民事責任;恢復名譽則專屬於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責任。
規定了侵權人對被侵權人需要承擔的一些民事法律後果,肯定最基本的就是必須要停止侵權,並且進行賠償,因為侵權而造成的一些危害,需要由侵權人通過自己的渠道進行消除,所得財產要全部返還給被侵權人。其實我們每個人在生活當中懂得尊重他人最基本的權利本身就是一種道德要求。
-
民法總則未成年哪些財產是個人所有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一、未成年哪些財產是個人所有的?未成年個人所有的財產有:獲得的獎金,如因學習成績優異而獲得的獎學金,因見義勇為而獲得的政府獎金等;接受贈與而得的財產;通過遺囑繼承而獲得的財產;因人身受到損害而獲得...
-
民法總則沒有等價有償是什麼原因?
《民法總則》就已經失效了,相關法律規定按照《民法典》第一編中的規定執行,《民法典》沒有繼續沿用等價有償這一規定,而是把等價有償原則清出了民法基本原則體系,主要的原因是:民事活動並非都是“有償活動”,從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術角度講,等價有償原則也不應再作為民...
-
民法總則胎兒保險有哪些?
通常情況下,認為胎兒在尚未出生存活時,是沒有民事權利和能力的。但是我國的法律是賦予了胎兒一定的民事權利能力的,這延續了民法典中保留胎兒繼承份額的相關規定,同時,這也體現了生命平等的理念,那民法典胎兒保險有哪些呢?一、民法典胎兒保險有哪些?將於今年10月1日施...
-
民法典第169條規定內容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