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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違約金税收是否要納税

一、訴訟違約金税收是否要納税?

訴訟違約金税收是否要納税

是否納税要看是何種賠償。如果是國家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對賠償請求人取得的賠償金不予徵税。”因此,對當事人取得的國家賠償金,法律規定不用繳納任何税款,相應在企業所得税(或個人所得税)上應當一律作為免税收入。如果是民事賠償,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併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税。因此,當事人因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而取得的損失賠償,應按營業税的規定計算徵收營業税,並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税(或個人所得税)。例如:單位或個人出租門面給承租人,後因承租人未按合同支付租金,雙方發生經濟糾紛。經人民法院調解,出租方獲得了部分賠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第五條關於“納税人的營業額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規定,因賠償金是出租方出租門面取得的,出租方取得的賠償金實質上是租門面取得的租金收入。所以對出租方取得的賠償金應按“服務業”税目中的“租賃”項目徵收營業税。

二、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三、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一方未按照合約履行支付的違約金是要繳納税費,個人在出售名下的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也需要繳納税費,個人勞務獲得收入超過一定的標準也是要繳納個税,只有國家賠償的不需要繳税,不同的情形繳納的税費税率也是不一樣的,可根據各自的情況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