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證明?
一、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證明?
合同丟失,可以申請到公司個人檔案中查找或者補辦。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怎樣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勞動者首先應該證明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1、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2、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3、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4、房貸收入、繳税證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6、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9、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10、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11、錄音
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證據具備的情況下,有的時候還不能説就一定會被仲裁委所採納,還要結合對方提交的證據,利用證據規則,和訴訟技巧來達到自己的主張被法院或仲裁委所採納。
因此,只要是雙方存在着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那麼都是可以有相關證據來證明的,如果是當事人的勞動合同已經丟失,那麼可以到原單位的人事部門進行補辦,或者是查找,如果是當事人根本就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是可以有證據去證明雙方是有勞動關係並且要求索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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