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慢性輕度鉛中毒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發生慢性輕度鉛中毒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等職業病患者治療完畢後,才能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衞生部令第23號《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和醫學觀察。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 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第十一條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第十二條 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綜上所述,慢性鉛中毒屬於職業病,容易發生在工業污染比較嚴重的企業。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職業病也是工傷的一種,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辭退勞動者,並且要進行工傷鑑定,等到勞動者病情好轉或者痊癒後,根據勞動者的意願辭退。
-
工作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主張
律師解析: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
女職工懷孕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女職工懷孕,若沒有過錯行為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懷孕女職工若有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過錯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若屬於違法辭退的,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
-
新員工簽訂入職合同注意事項包含哪些
律師解析: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6、勞動者工...
-
單位應籤書面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