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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沒簽合同最多能賠幾年?

四年沒簽合同最多能賠幾年?
律師解析:單位從用工起一個月以上一年以內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那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
在單位工作4年,且沒有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的,那可以認定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不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從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