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點工可以直接辭退嗎?
一、鐘點工可以直接辭退嗎?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小時工被終止用工,沒有經濟補償金。小時工是非全日制職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兼職鐘點工被辭退可以要求補償嗎?
1、這要看是否與單位簽署勞動合同,如果簽署勞動合同,那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被單位辭退是可以獲取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沒有簽署勞動合同,且也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而是僱傭關係的話,那除了獲取合理的報酬之外,就沒有其他補償了。
2、關於鐘點工,其實在平常生活中經常看到,但並不意味着鐘點工就一定是與單位存在僱傭關係,有些情況下鐘點工是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並且也按照規定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只不過在説法上還是習慣性的稱之為鐘點工。
3、此時,若單位將鐘點工辭退,同時符合法定的情形,那麼就還是應當支付補償金。而要是鐘點工與單位之間僅僅是建立的勞務關係,那麼單位將鐘點工辭退,一般來説是不需要格外支付補償金。
二、辭退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預告性辭退
預告性辭退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過失性辭退
過失性辭退是指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綜上所述,勞動者患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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