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合同工編外可以隨時辭職嗎?
事業單位合同工編外可以隨時辭職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事業單位合同工編外可以隨時辭職嗎?
不可以隨便辭職。
合同工是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且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合同內容規定了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
所以不可以隨便辭職,只有到期才可以辭職。而違約金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如果一方因個人原因解除合同,是要交違約金的。
不過,辭職是可以和事業單位進行商量的,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
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辭職的步驟
第一步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第四步人事手續
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説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係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併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係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諮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係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第六步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裏,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複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辭職不是隨時可以做的行為,必須要有一個合法的理由才可以進行,在辭職的時候還要按勞動法的流程來進行辦理,必須要自己的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經濟糾紛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會批准辭職,從而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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