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單位不賠償標準怎麼辦?
勞動者在工作中遭遇工傷事故,本就會對其身體造成一定傷害,如果工傷較重導致殘疾的,還可能影響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職工因工受傷獲得工傷賠償是理所當然、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權益,但在實際中,往往有些缺乏社會責任感和法律意識的用人單位,採取各種手段對職工的工傷賠償少支付、拖延支付,甚至不支付,那麼,工傷認定單位不賠償標準怎麼辦呢?
先收集證據材料,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時候到法院起訴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着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七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爭議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綜上所述,關於工傷認定單位不賠償標準怎麼辦的問題,勞動者應首先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在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可以請求勞動部門進行調解,如果經調解依然不能達成合意,就只有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了,如果仲裁機構作出裁決後用人單位還是不執行,那麼,勞動者可以依法向法院進行訴訟請求支持。
-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
一、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工傷職工需要自己承擔下列費用:一、超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以外所發生的費用;二、未經批准擅自轉診轉院治療、急救治脱離危險後未及時轉回統籌地區協議醫療機構的費用;三、...
-
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上下班交通事故是工傷認定的常見類型,但並非所有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都能認定為工傷,這裏需考慮員工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
-
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
一、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單位或者個人如果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
-
沒勞動合同十級傷殘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沒勞動合同十級傷殘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依然成立。故沒有勞動合同而在工作中受傷也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