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五級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
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又稱浙江省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浙江省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主要參考法規、規章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
規章:《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
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1款、第2款、第3款;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按照各統籌地區規定標準支付(原則上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35%確定)
2、要求:住院期間。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8條;4、備註:浙江省社會保險實施市級統籌。(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按照各統籌地區規定標準支付(原則上參照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2、要求: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以外就醫。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8條。4、備註:浙江省社會保險實施市級統籌。(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要求: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按照各統籌地區規定標準支付。2、要求: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持工傷認定結論、醫療診斷證明書和有關病歷資料向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申請配置確認。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七)護理費
1、標準: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要求:停工留薪期間以上是對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的相關回答。祝你好運。
-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
一、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工傷職工需要自己承擔下列費用:一、超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以外所發生的費用;二、未經批准擅自轉診轉院治療、急救治脱離危險後未及時轉回統籌地區協議醫療機構的費用;三、...
-
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上下班交通事故是工傷認定的常見類型,但並非所有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都能認定為工傷,這裏需考慮員工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
-
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
一、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單位或者個人如果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
-
沒勞動合同十級傷殘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沒勞動合同十級傷殘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依然成立。故沒有勞動合同而在工作中受傷也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