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税徵收標準是怎樣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若房屋所有權人不在了,由第1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辦理房屋繼承公證;繳納公證費2%;房屋的所有法定繼承人帶着身份證明、户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按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實調查,對所有法定繼承人逐一問訊筆錄,記錄在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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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更改遺囑是否有效
無效。《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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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財產如何繼承
“再婚家庭財產如何繼承”:夫妻再婚後取得的財產如無約定則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去世,則應當將一方的份額先析產,然後再由繼承人繼承。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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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反悔的期限多長
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也就沒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9條同時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後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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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經解除關係的養女有繼承權嗎
已經解除收養關係的養女,即已解除法律擬製的血親關係,故不再享有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九條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