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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撫養權如何爭奪

子女的撫養權如何爭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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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需要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做出處理,具體包括撫養權與撫養費。而在雙方都想要撫養權的情況下,勢必就會出現爭奪的場面,那麼一般來講子女的撫養權該如何爭奪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收集哪些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如果一方的教育修養比較高,可以更好的教導孩子。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二、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或者是雙方距離都一樣,就要看哪一方的居住環境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了。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四、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希望即使夫妻離婚了也能夠讓孩子有個良好的生長環境。

關於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其實最重要的就是證據。只要當事人能夠有足夠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撫養更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或對方的撫養會對子女不利,那麼法官最後將撫養權判給他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