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爭奪孩子撫養權
離婚後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應當出具自身更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證明材料,因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的原則是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當事人能夠自行協商的,按具體協議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第二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三條規定,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五條規定,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第六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
一方在離婚後能不給撫養費麼
一、一方在離婚後能不給撫養費麼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
-
居委會指定監護人決定書都是什麼內容
一、居委會指定監護人決定書都是什麼內容?居委指定監護人決定書民事判決書(指定監護人案件用)××××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定監護人案件用)(××××)×民特字第××號起訴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起訴...
-
社會撫養費是什麼東西?
社會撫養費是什麼東西呢?一般來説,社會撫養費是對於那些不符合法律法規超生的家庭徵收的行政收費,社會撫養費的目的就是鼓勵家庭計劃生育以減少我國的人口負擔。具體徵收的金額由各地政府確定。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社...
-
離婚要怎麼要孩子的撫養權
一、離婚要怎麼要孩子的撫養權(一)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1、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可收集工資表、納税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2、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顧更多的,可以由居委會開具證明、鄰居提供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3、自己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