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由哪一個部門執行?
一、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由哪一個部門執行?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權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有三類:
1、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
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得到明確授權,代表國家在某一領域內行使行政管理權限的行政機關。包括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務、土地、審計、衞生等部門。
2、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工商所、税務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依相應法律、法規享有一定的行政處罰權,他們必須在授權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範圍內實施行政處罰。超過授權法規定的處罰種類、幅度、數額的限制,該行政處罰無效。如《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税務所可對個體工商户及未取得營業執照而從事經營的單位、個人實施罰款數額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3、受行政機關委託行使一定行政處罰權的受託組織
根據行政管理的實際的需要,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如《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以警告、五十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二、行政處罰之罰款的標準
1、罰款為一定金額的倍數的,應當在最高倍數與最低倍數之間劃分三個以上的階次,一般處罰按中間階次處罰,從輕處罰應當低於中間階次,從重處罰不得低於中間階次。
2、罰款為一定幅度數額的,應當在最高額與最低額之間劃分三個以上階次(最高額與最低額比值為四倍以上的,應當按倍數額劃分處罰階次),一般處罰按中間階次處罰,從輕處罰應當低於中間階次,從重處罰不得低於中間階次。
3、只規定最高罰款數額沒有規定最低罰款數額的,一般處罰按最高罰款數額的40%至60%確定,從輕處罰按最高罰款數額的20%以下確定。
區(市)縣政府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罰款幅度,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等客觀情況,作出控制罰款上限的決定。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環境保護等違法行為的除外。
為了規範每一位公民和企業的行為,國家也會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範他們的行為,如果做出了違反的規定了行為,也會受到一定的行政處罰,在執行的過程中,如果企業和公民對相關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有任何的異議,也是可以向上一級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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