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財產分配的順序是什麼
破產清算律師解答2.62W
公司清算財產分配的順序是:1.支付企業清算期間為開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即清算費用; 2.支付應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 3.繳納所欠税款;4.清償其他各項無擔保債務; 5.在投資者之間分配剩餘財產。股份有限公司,應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後的剩餘部分,應按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分配給普通股股東。如果剩餘財產不足全額償付優先股股本,則按優先股股東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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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破產申請的條件
個人申請破產的條件主要包括了:1、自然人符合因生產經營和生活消費導致資不抵債,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難以償還全部債務的情形;2、自然人符合在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而且參加深圳社會保險連續滿了三年規定的條件;3、夫妻申請破產的話,其中一方滿足第二項條件即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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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怎麼辦
合夥企業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公司法183條規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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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財產清償順序是什麼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的破產財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進行清償:一、公司的破產費用。主要包括:1.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2.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3.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發生的共益債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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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後流程
在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管理人應持人民法院作出的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債務人企業的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對於債務人企業而言,在管理人辦理完註銷登記之後,破產企業的法人主體資格歸於消滅。管理人於辦理註銷登記完畢的次日起終止執行職務。法律依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