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租房沒到期房租能退嗎?
一、對於租房沒到期房租能退嗎?
若租賃合同約定租房未到期房租不能退,則根據合同約定。若合同沒有約定則應該退房租。
租房合同沒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擔違約責任與損失賠償。房租是否退還則要從三個方面考慮:一是合同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否約定了房租的退返事項);二是看合同雙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達成意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瞭解除合同並退還房租及押金;三是按照法定與慣例,一般是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須中止租賃合同,然後結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因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房租不退”的話,則應退返租金。
二、房屋租賃合同常見的違約情形:
1、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5、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6、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三、約定房屋租賃違約金應注意:
1、違約金應體現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現行立法承認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多重屬性,以補償性為主、懲罰性為輔。這樣,既維護了守約人的利益,也兼顧了違約人的利益,體現了公平原則;違約金的功能在於使守約方因對方違約而造成的損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補償和實現;有關違約條款主要是用來調整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絕非在於懲罰違約方。因此,違約金責任作為一種財產責任,其本質意義首先在於對守約方的補償,其次才表現為對違約方的懲罰和制裁。
2、約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形式
違約金的形式包括約定具體的違約金數額和違約賠償損失的計算方式兩種。房屋租賃合同中雙方約定確定違約金數額的按約定計算;雙方未約定明確違約金數額的,按照違約賠償損失計算。
綜合上面所説的,租房一般都會存在有租房的合同,如果在房租沒有到期的情況之下而選擇了退房,那麼就是屬於出租者提前終止了合同,如果想要拿回自己的租金這就要看雙方之前是如何協商的,這樣才能更好的處理雙方的租憑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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