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有哪些風險
限購令來了,很多人都不能買房了。但是,很快就產生了一種借名買房的方式。相信很多人對借名買房這回事並不是非常瞭解,借名買房可以説是一種打擦邊球的手段,會給當事人帶來不利的法律風險,那究竟借名買房有哪些風險?接下來,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借名買房是什麼?
自限購政策施行之後,部分有購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購房資格,即使能籤買賣合同,也無法在房地產中心進行交易過户。在此情況下,個別購房者採用了“借名買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義購房,而購房款項卻由購房者自己支付。
舉個借名買房的具體例子:張女士是外地人,想在北京購買一套住房,但其在北京工作年限不到5年,不符合在京購房的條件。於是着急買房的她想到一個辦法:找到有北京户口的好友李女士幫忙買一套房。
原來,李女士家中現有一套住房,按新規可再購買一套住房。因此,張女士打算以李女士的名義購買一套房,由自己來承擔購房所有費用,等相關手續都辦完後,再通過過户的方式,將房屋過户到自己的名下。
為了幫朋友忙,李女士同意了張女士的請求。兩人也簽訂了相關協議,説明購房款由張女士支付,等房屋手續辦完後,再過户給張女士。
二、借名買房有哪些風險
借名買房的變通方式實際上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房地產作為不動產,以物權登記為準。在借名買房的情況下,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的對外公示的房產所有權人是實際出資人的父母或子女,即“名義產權人”,而實際出資人則是“實際產權人”。如果名義產權人未經過實際產權人的同意將該房地產擅自出售,且買家是以正常價格購買的,則實際產權人則無法要求取消交易。
根據我國房地產登記制度,房產應由房地產管理機關發給《房地產產權證》,房屋產權登記是誰的就是誰的房產,而個人私下籤訂的關於房產產權歸屬的約定協議,不可以對抗登記的房產所有權證書。兄弟姐妹之間雖然有親情維繫,但是倘若妹妹今後欠有債務沒能力償還,那麼該房產就有可能被查封或拍賣。另外,如果妹妹和妹夫之間存在離婚糾紛,該套房產會被當成雙方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簡單而言,借名買房,不管誰出的錢,如果該房產發生產權歸屬方面的糾紛,那麼以房產證上的名字為準。因此,借名買房的風險還是很大的。
三、怎麼防範借名買房風險?
雖然借名買房存在較大的風險,但是不少人還是敢於冒險,那麼如何防範借名買房的風險呢?
1、如果確實需要採取“借名”方式購買住房的話,那麼實際產權人要和名義產權人簽好協議,以書面方式確定該房地產的實際出資人和權利人。同時實際產權人在購房時應當從自己的賬户支付房價款,並保留好付款單據。日後如發生糾紛,實際購房者可以憑書面證據以司法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2、實際產權人還可與名義產權人至房地產交易中心就該房地產做一個個人抵押,由名義產權人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實際產權人。這樣名義產權人就無法跳過實際產權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損害實際產權人的利益。
很多借名買房是購房限制政策下的產物,但是,購房者不能不考慮借名買房的法律風險。如果購房者萬般無奈只能通過借名來買房,那麼最好事先做好借名買房風險的防範工作。我們建議購房者在借名買房時,請律師幫助起草和審查相關文件,因為只有對借名買房的相關事宜規定的越具體和詳細,購房者受到損害的可能才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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