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築包括的範圍有哪些
房屋的面積分為了很多種,什麼產權面積、公攤面積等等,其中還有一種是建築面積,一般房產證上面記載的面積就是這裏的建築面積了。那通常這個房屋建築包括的範圍有哪些呢?而公用面積又是哪些?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房屋建築包括的範圍有哪些
不計算在商品房建築面積的項目包括:
1、層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淨高在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藝術裝飾、垛、挑沿、半圓柱、勒腳、台階等。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道。
4、無柱雨篷。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台。
6、騎樓、過街樓的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以及房屋底層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7、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花園、泳池。8、消防、檢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
9、構築物,如獨立煙囱、煙道、水塔、儲油(水)池
二、公用建築面積包括哪些?
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衞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三、商品房建築面積縮水怎麼辦?
(一)購房者可以要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
(二)要求請求解除合同、雙倍返還購房款。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當然,由於開發商本身違約,購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主要是為大家介紹了哪一些面積是不算建築面積的,而這些面積要是也一起計算在了房價裏面,肯定就是對購房者不利,因此實際購房的過程中一定要搞清楚不同的面積代表着什麼。要是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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