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條件是什麼
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條件:
1、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3、家庭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4、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員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或者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6、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保障性住房法律規定》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分年度、有計劃地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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