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防利益罪
危害國防利益罪精選欄目,作爲生活法律百科裏主要內容,爲您整合了優質的危害國防利益罪方面的相關內容,解決您在危害國防利益罪方面的疑惑,從而生活無憂無慮,愛生活請關注危害國防利益罪精選欄目,輕鬆自在的生活,懂法懂得更好的生活。
-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量刑標準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情節嚴重,致使軍事管理區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量刑標準
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司法解釋
暫無相關數據!...
-
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量刑標準
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徵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聚衆衝擊軍事禁區罪量刑標準
聚衆衝擊軍事禁區,嚴重擾亂軍事禁區秩序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概念
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是指在戰時,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徵召或者拒絕、逃避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行爲。...
-
接送不合格兵員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這裏主要應注意接送不合格兵員罪與徵兵工作人員工作失誤的界限。如果行爲人主觀上不是明知,而是由於其業務知識、經驗不足,或者是調查研究不夠充分,工作作風不夠深入,思想方法簡單片面造成認識偏頗而發生的錯...
-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九十二條[僱用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條)]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僱用一人六個月以...
-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的認定
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以“戰時”拒絕或者“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作爲犯罪構成要件。如果科研、生產、銷售單位因不具備完成軍事訂貨任務的條件而拒絕軍事訂貨;平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
-
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概念
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是指戰時故意向武裝部隊提供虛假敵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非軍職人員)均可成爲本罪的主體。如果是軍人阻礙執行軍事職務,不按本罪定罪論處。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軍人依...
-
僞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立案標準
暫無相關數據!...
-
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的認定
區分戰時拒絕、逃避服兵役罪與非罪的界限:只有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所以“情節嚴重”與否是劃分本罪與非罪的最主要的標準。此外,還應注意戰時與平時的界限,若是平時拒絕、逃避服兵役的,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量刑標準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的認定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在於把握以下幾點:1、是否實施了捏造事實的行爲。如果沒有捏造事實,而是散佈有關我方不利的真實情況,即使擾亂了軍心,也不能以本罪論處。如果所散佈的是有關軍事機密,如我軍的傷亡人數、戰役失...
-
聚衆衝擊軍事禁區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但法律規定只追究聚衆衝擊軍事禁區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人員的刑事責任。首要分子是指在聚衆衝擊軍事禁區中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這種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人既...
-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的認定
(一)區分破壞本罪與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廣播電視、公用電信設施罪的界限他們在犯罪的主體、對象、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故意等方面有相同之處。其主要區別在於:(1)本罪屬於危害軍事利益的犯罪,而後幾...
-
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以煽動軍人逃離部隊“情節嚴重”作爲犯罪構成要件。如果行爲人實施了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的行爲,但不屬於情節嚴重的,或者軍人家屬、親友確有困難,而寫信勸說現役軍人早日退出現役的,都不構成犯罪。...
-
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概念
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是指過失將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而提供給武裝部隊,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
阻礙軍事行動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爲人實施阻礙軍事行動的方法,可以採用放火、決水、爆炸、投毒,破壞交通工具、破壞交通設施,破壞通訊設備,侵入國防建設領域的計算機資訊系統,衝擊軍事機關,搶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殺人、傷害、綁...
-
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九十七條[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條)]戰時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爲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
-
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
暫無相關數據!...
-
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司法解釋
暫無相關數據!...
-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立案標準
暫無相關數據!...
-
僞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
暫無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