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意義?
目前仍有一局部農民關於土地確權持不理不睬的態度,以爲本人耕種多年的土地資源就是本人,誰也搶不走。
首先是有利於強化物權保障。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於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有利於強化承包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爲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經過確權頒證之後,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農民就等於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無論誰想再動農村的承包地,都必須經過本戶同意。如果農民外出打工,還可依法把承包地進行流轉,交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來經營,換取實物或租金。這樣一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楊在明認爲。
再次,農民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當前,因部分農民無法提供擔保、沒有足夠的抵押物,貸款難問題較突出。而確權登記頒證以後,隨着相關政策的陸續出臺,農民就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
最後,有利於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爲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原始依據。如果耕地面積四至不清、面積不明承包地流轉就潛藏較大風險,不僅農戶不能放心流轉土地,土地規模經營主體也難以安心經營,必然制約現代農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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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拆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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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一宅政策爲何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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