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未批先佔”,什麼時間請律師介入比較好?
一、農村土地“未批先佔”,什麼時間請律師介入比較好?
拆遷中請律師介入的最佳時機:越早越好。被徵收人維權的核心原則:未雨綢繆,宜早不宜遲。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一旦拆遷方對被拆遷人下達了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或者徵收補償決定書,就意味着強制拆遷的來臨,在此階段,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內儘快諮詢律師並請律師介入,不要對拆遷方採取不予理睬、一拖再拖的對策。這種消極做法於事無補,一旦拖過法定期限,最後的結果就是房屋被強拆。
二、遇到“未批先佔”“少批多佔”,該如何維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徵地需要國務院或者省級政府作出的徵地批文,由縣級國土部門進行徵地公告來進行徵地。如果沒有進行徵地公告,該徵地批文對被徵收人不產生效力。但是有些徵收方會在進行徵地公告,拍照後馬上撕下。所以,我們還需先向國土部門申請政府資訊公開,要求依法公開徵地批文,如果政府資訊公開表明沒有徵地批准檔案,屬於“未批先佔”,即便有徵地批文,也需看清楚自己的土地在不在徵地範圍內,如不在,徵收方無權徵收。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可以向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提出土地違法查處申請,請求國土資源部門對地方政府的違法徵地或相關企業的違法佔地行爲進行查處。
如果國土資源部門涉及行政不作爲,可以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六項之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向管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維護被佔地人的合法權益。
-
在補償沒談好的情況下,徵收方借用緊急避險強制拆除房屋,怎麼辦
徵收方一招緊急避險拆了當事人房屋,法院判決大快人心!緊急避險原是刑法中的免責情形,卻被個別行政機關運用在了徵收拆遷過程中,這一創設性的舉動是別出心裁,還是別有用心?2017年9月29日,蘭州市某區應急管理辦公室針對轄區內某小區某樓住戶做出了《緊急避險通知》,要...
-
物權法土地使用權續期立法建議有哪些?
一、《物權法》土地使用權續期立法建議有哪些?《物權法》已於2020年12月31日正式的廢止,由新的《民法典》正式代替所有的條款。《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
-
定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政府部門爲了保證徵地活動的有序進行都會出臺相關規章制度,定州市政府從2015年6月1日起執行新的徵地拆遷補償標準,目前爲止並沒有出臺其他規定,所以定州預計將參照河北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自適用標準。本站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材料僅供參考一、農村徵地補償1...
-
徵地賠償款遲遲還沒有發來分發下來怎麼辦
徵地賠償款遲遲未發的,可以向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反映,根據規定,徵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設單位原則上應當一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