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的花園土地使用證屬於誰所有?
別墅的花園土地使用權屬於業主。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所謂別墅的花園權利,實際上涉及別墅小區的土地使用權的享有。依據房地產物權之法律屬性,即房屋(包括別墅)與所附土地之權利具有統一性,簡言之,房屋屬於誰,相應所附的土地權利亦應屬於誰。購房者購買別墅,所購得的不僅僅是別墅(房屋所有權),還必然包括所附的土地和花園(土地使用權)。別墅交付後,開發商原先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已連同別墅一併轉讓給業主們所有。別墅的花園土地使用權屬於業主,該別墅只要經業主購買以後,開發商對於別墅的花園就沒有支配權了。
業主對花園的權利享有包括共有和獨有二種形式。這裏就涉及到小區業主對小區土地使用權具體享有方式的問題。別墅的土地使用權不同於多層及高層房屋,多層、高層房屋小區的土地使用權也是由業主所有,但由於多層、高層房屋立體空間之特殊性,它不便於也不可能劃分哪塊土地使用權是屬哪一戶業主的,因此,多層、高層房屋的小區之土地使用權只能爲小區業主們所共有。
而別墅、特別是獨幢別墅與之不同,建築物所佔用的土地之權利可以爲各幢別墅之業主單獨所有,別墅毗鄰的花園也可以作爲私家花園由業主單獨享有。因此,別墅小區之土地使用權享有方式,既可以和多、高層房屋小區一樣,採用共有方式;也完全可以劃分爲各個業主單獨享有。
在我國的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的政策中,我國的房地產開發商開發的別墅,一經售出轉讓,其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包括別墅花園,將爲小區業主們所有,房地產開發商不再享有小區土地(含公共花園,公用道路等)的任何權利。故,別墅的花園屬於業主,開發商無權支配。
-
房產證還有70年土地使用權還有多少年?
在購房時要明確涉及到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的概念問題,當購買房子時得到的房產證是所有權的象徵,房子是當事人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權也是歸當事人所有。針對房產證還有70年土地使用權還有多少的問題,本文從法律角度解釋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區別。一、房產證有...
-
單元樓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什麼?
一、單元樓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什麼單元樓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指在土地使用權的歸屬不明或發生爭議時,利害關係人請求有關權力機關確認土地使用權歸屬,從而解決土地使用權爭議的行爲。土地使用權確認請求權由對特定的土地有利害關係人行使,利害關係人不一定是土...
-
農村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一、農村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佈,在張榜公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
-
能夠隨意變動土地使用用途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不可以隨意改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法律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