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期滿怎麼辦?
我們在購買房屋時候,都會注意到有些房產具有70年使用權限,有些房產具有40年使用權限。70年產權和40年產權的區別在於房產性質不同。很多人害怕房產到期後房子被收回。也有人購買二手房,發現剩餘使用權限只有30年,那麼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期滿怎麼辦?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衆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爲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 70 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期滿怎麼辦?小編這裏告訴大家,不用擔心房產期滿之後不能使用土地。我國民法典規定,房產期滿之後自動續期,房屋的所有者依舊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並不會因爲30年到期就喪失了房子的使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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