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證丟了怎麼辦,如何補辦
農村土地使用證是合法有效使用農村土地的證明,在很多情況下都會需要農村土地使用證,所以農村土地使用證挺重要的,如果說農村土地使用證丟了怎麼辦?很簡單就是去找相關機關補辦,下面就是補辦的流程,方便更好的補辦。
一、農村土地使用證補辦流程:
(一)向所在鄉鎮的土地管理所遞交補辦土地使用證的申請;
(二)當地相關部門會派人前去核實自發證起房子是否保持現狀及有沒有擴建等情況;
(三)相關部門覈實確認後,需要登報說明遺失情況;
(四)按當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攜帶資料前去補辦。
二、農場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令第55號發佈)第12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集體土地權證丟失後補辦需要哪些手續
1、申請人身份證或身份證明,用地證明檔案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2、登記聲明原證遺失作廢的報紙,單位或村委會的證明。
3、法人證明或法人代碼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屬單位產權的需提交此項資料)。
四、集體土地租賃的最高期限
國有土地長期租賃的具體租賃期限由租賃合同約定,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限。
現階段,我國存在着大量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現實。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其仍然是國家嚴格限制的行爲。在審判實踐中,擅自出租集體土地使用權行爲也多被法院認定爲無效行爲。因此,對於簽訂集體土地租賃合同取得企業經營用地,需要謹慎對待並儘量避免相應法律風險。農村土地使用證丟了怎麼辦?
而國家《土地管理法》對於租賃使用集體建設用地是有着相當嚴格的限制規定的,具體體現在以下規定:
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建設,如果不符合規定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主體資格,則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在現實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與集體土地所屬的村委會簽署土地租用協議的操作方式,這一做法並不妥當,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行爲會被法院認定爲無效行爲。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等也均因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成爲無效合同。
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丟失後補辦需要什麼材料
1.集體土地證遺失補辦的材料:補辦土地證申請;填寫土地證遺失具結書;土地證複印件(加蓋出具複印件單位公章);登報聲明原土地證遺失的報刊一份;土地權利人身份證複印件,須委託的應提供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遺失土地證原因的說明。
2.登記聲明原集體土地證遺失作廢的報紙,單位或村委會的證明。補辦土地證的程序,辦事應當具備的條件,土地證書丟失; 其他需要補辦土地證書的情況。 辦事所需要的手續、材料及相關檔案,土地權利人應向土地登記機關報失;土地權利人應在土地登記機關規定的媒體上聲明其土地證書滅失。
3.土地權利人應提交補辦土地證書的申請書、在媒體上的聲明原件; 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法人代表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審覈,留複印件一套)。
五、集體土地權證丟失後補辦流程是什麼
1、土地權利人應當向原土地登記機關報失;土地權利人在土地登記機關規定的媒體上聲明其土地證書滅失。
2、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在十日內無異議由土地權利人申請所屬鄉鎮的規劃建設管理站的人員到實地測量。
3、土地權利人應提交補辦土地證書的申請書、媒體上的聲明原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原權源資料等。
4、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登記審批表,實地勘測。經審覈,屬補發之列的,土地登記機關應做出補發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無異議的,予以補發。單位領導審批、簽字、蓋章。
5、補發的土地權證書應註明補發字樣,填寫土地登記卡、歸戶卡。土地使用者帶個人身份證(屬單位的需帶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介紹信、單位證明)到規劃地籍股申請查詢土地登記情況。登報三十日後持有關資料到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
只需要申請補辦就行了,首先是向所在鄉鎮的土地管理所遞交補辦土地使用證的申請,然後在交相關的證明檔案等,之後就會有相關的工作人員來覈實,覈實與申請相符後,就可以去補辦了。這就是大致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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