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過期怎麼辦?
一般來說,除了集體經濟組織類型的土地,使用城鎮以上地區的土地都是有年限規定的,且根據相關規定,我們知道,不同的土地類型的使用年限是不同的。那麼,土地使用證過期怎麼辦?若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土地使用者依舊想再次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應該怎麼辦?
一、土地證會過期嗎
《物權法》明確規定自動續期,但是續多少費用都沒有明確。這其實就是土地證會過期的,因爲我們的土地年限到了是要重新出讓的,重新出讓是需要按照市場價來的,當然這個是所謂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高標準高價。
對於存量房是房齡比較老的房子來講,土地使用年限確實是制約存量房的價格空間,如果按照土地評估價來續期,實際上就等同於重新再買房子,原來的房子相當於滅失了。所以如何續期關係到我們存量房的價值,也是關係到千千萬萬的老百姓的重要資產價值。
我們現在存量房交易量不斷增長,像溫州存量房的交易量與新房的交易量幾乎相同,所以存量房的土地續期問題現在已經出現,將來會成爲一個大的問題。如果解決不好就會帶來社會問題。
一般來說,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但是,在溫州或其他城市都有出現住宅用地20年或40年的情況,這可能跟當時地方政府在實際操作中的政策有關。
二、土地證過期該怎麼辦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只要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請求,土地資源管理部門一般都是會透過的,這是因爲,若土地閒置,不僅會造成資源的浪費,且不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若土地使用期間,造成了社會環境的破壞等,則不僅請求不會被透過,哈需要承擔相應的處罰。
-
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不一致該怎麼解決
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不一致的解決方式如下:因爲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爲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
-
地役權糾紛與相鄰權糾紛要怎麼界定?
律師解析:相鄰關係和地役權的關係都是不動產關係,都是對不動產物權的一種限制,都是使用他人的不動產,二者的內容表面相似,但實質有很大的差異。在審判實踐中,區分把握相鄰權與地役權,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從權利類型予以區別。相鄰權基於相鄰關係產生的權利,是指相...
-
土地使用70是什麼意思
一、70年產權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
-
醫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長?
一、醫療機構用地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檔案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爲了支援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2、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