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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提成打借條方式還要還嗎?

一、銷售提成打借條方式還要還嗎?

銷售提成打借條方式還要還嗎?

所以肯定是需要還錢。司不給提成寫借條是可以的;但前提要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纔可以實施;如果到期不支付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透過法院判決要回拖欠的工資;

被拖欠工資的員工最好是採取以下措施:

1、找老闆協商。爲節省時間跟精力,建議可以先試試直接找老闆協商處理。

2、找勞動部門投訴。投訴時,一般是找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後,由其責令老闆及時支付工資。

3、找勞動仲裁機構仲裁。員工被找藉口拖欠工資,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追討工資,將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一旦離職的話,就要從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找法院提起訴訟。發現經過以上方法都無法拿回工資的,那麼員工最後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二、民間借貸借條成立條件有哪些?

1、簽訂主體合法及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也就是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如利息約定過高,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4、合同標的必須確定和可能。

三、不支付工資將承擔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一)限期支付

用人單位沒有支付相關費用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也就是用人單位只要補付即可。

(二)差額支付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這個規定的金額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不同。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只要求用人單位按規定補足已經支付金額與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即可,不必再加付補償金;

(三)加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的期限內,逾期不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民間借貸方面的一些糾紛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而在民間的關係當中最重要的一個證據就是借條同時需要提醒注意的,如果是因爲銷售提成方面的一些問題打了借條,那麼日後也是需要按照真實的欠款或者是借款關係來還款。

標籤:借條 提成 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