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範醫療損害賠償責任
醫療損害是指醫務人員或者醫療機構在醫療過程中給患者健康或者生命造成傷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務人員或者醫療機構就要承擔醫療損害賠償責任,那麼如何規範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將爲大家作出解答。
如何規範醫療損害賠償責任
(一)由於醫療行爲具有高度專門性的特點,所以就一般性的診治活動而言,醫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權,患者應當予以配合,當然醫生應謹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則該行爲違法。如果醫生將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醫療行爲強加於患者,對醫生裁量權不加制約,忽視患者方作爲契約一方的主動性,侵害其私法上的處分權利的權利,這顯然不公。所以,爲了調整這種不對等的權利義務關係,對患者決定權的尊重逐漸成爲醫方的一項義務。根據“允許風險之法理”(該法理認爲在一定情況下,爲促進社會發展,允許威脅法益的人類活動存在),爲使更多患者擺脫病患痛苦與絕望,實現治病救人的合法目的,法律允許帶有危險性的醫療行爲實施於患者,法律上稱之爲“容許性危險”,但“容許”並不使該行爲當然合法。
(二)醫療糾紛案件中,患者因醫療過失、醫療過錯往往會造成身體上的傷害,並由此引發精神上的困擾和痛苦,因此絕大多數的受害人(包括直接受害人患者和間接受害人患者的親屬)都會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這個比例大大高於其他類型的侵權案件。雖然在這些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醫療糾紛案件中,確認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已不在少數,但並不意味着法院對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有了較爲一致的看法。在審理醫療糾紛的司法實踐中,對精神損害賠償問題還是存在很多的疑問有待於解決。這突出表現在法律適用、對精神損害的認定、主體資格、賠償範圍和賠償數額等問題上。
(三)構成醫療損害賠償責任,要求醫療違法行爲與患者人身損害後果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現代法制的基本原則是責任自負,要求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爲所造成的損害後果負責。因果關係是任何一種法律責任的基本構成要件,它要求行爲人的不法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唯有此,行爲人才對損害結果負責。在醫療損害責任中,醫療機構只有在具有違法性的醫療行爲與患者人身損害後果具有因果關係的情況下,才就其醫療違法行爲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爲大家解答的如何規範醫療損害賠償責任,醫療行爲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在醫療過程需要患者和醫務人員配合,稍有差錯就可能導致患者受到傷害,在處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時,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連雲港律師。
-
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構成: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2、主觀要件:主觀上可以由故意和過失構成;3、客體要件:客體是國家對醫療用品的專門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4、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爲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
-
二級醫療事故的分級與賠償
醫療事故的等級是分爲了四級的,而每一級中又有具體的一些細的分類。其中,第二級醫療事故算是比較嚴重的了,今天,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一下關於二級醫療事故的分級與賠償的內容。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爲你具體闡述相關知識。二級醫療事故的分級二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中度...
-
醫療過錯致患者損害的賠償範圍包括哪些?
醫療過錯致患者損害賠償範圍包括哪些?賠償範圍以及具體的內容如下: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
遇到醫療糾紛按哪些流程處理
律師解析:一、醫療糾紛初起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醫護人員)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