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賠償原則有哪些?
一、醫療損害賠償原則有哪些
財產賠償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之一,是指侵權行爲無論是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爲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爲之。
確立財產賠償規則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點:
第一,對於財產損害,只能以財產的方式賠償,不能用其他任何方式賠償。
第二,對於人身傷害,也只能以財產的方式予以賠償,不能用其他方式賠償,而不是類似於同態復仇的方式進行補償。
第三,對於精神損害,無論是否造成經濟損失,都應當以財產賠償。
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有哪些
1、過錯原則。《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規定醫療機構在醫療行爲中須存在醫療過錯,且因爲該過錯導致了患者醫療損害才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這是《民法典》實施以後在醫療損害訴訟案件中,醫方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
2、過錯推定原則。《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2)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3)僞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在以上三種情況下,患者不需證明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爲存在醫療過錯,只要證明醫方存在上述情況,法院就應推定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
三、什麼情況下,醫院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呢?
確定損害賠償數額即賠償責任的大小,只能以實際損害作爲標準,全部予以賠償而不是以過錯程度或者社會危害性大小作爲標準。只有在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時候,加害人的主觀過錯程度才起重要的作用。
全部賠償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在財產損害中,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都要全部賠償。在人身損害中,造成的財產損失也有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不過,人身損害賠償是按照確定的賠償項目進行的,因此區分人身損害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沒有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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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民事賠償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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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賠償怎麼計算
律師解析:醫療損害賠償費用的計算方法爲: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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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診斷失誤如何處置
律師解答:根據具體情況處置。律師解析:對於漏誤診漏診等情況,鑑定醫院是否應當承擔造成的損害責任,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若及時治療能避免損害結果發生,但因爲醫院的漏診延誤了患者治療,醫院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此時醫院應該賠償當事人的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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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麼樣的
律師解析:二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