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從保護受害人的利益出發,在確定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時,應當儘可能地不適用“應當知道”的標準進行推定,而更多地適用“知道”的標糊行認定。
(二)起算時間要考慮專業因素。許多損害發生的原因,難以爲普通患者所能瞭解,有些藥品的毒副作用所造成的損害,要經過數年時間才能清楚,因此,應當考慮除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不易瞭解損害發生的原因。在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的起算就有其特殊性。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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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原則上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用藥範圍、診療項目等確定,實行一次性結算。(二)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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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的賠償是怎樣的?
1、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醫療過錯行爲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因同一侵權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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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責任保險追訴期是如何確定的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的追訴期認定:1、發生醫療事故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2、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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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民事賠償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