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消防行政處罰的條件是什麼?
一、實施消防行政處罰的條件是什麼?
有明確的當事人;行政處罰要有具體的制裁內容;告知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辨;行政處罰決定書應有行政機關的印;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爲。
二、行政處罰的管轄規則是什麼?
1、行政處罰案件由違法行爲發生地的行政主體管轄
但如果由違法行爲人住所地行政主體管轄更爲方便的,經與行爲發生地行政主體協商也可由違法行爲人住所地行政主體管轄。
2、兩個以上行政主體對同一違法行爲都有處罰管轄權的,或者違法行爲地點難以查明的,由最先查處的行政主體管轄。
3、行政主體如認爲自己所查處的違法行爲已構成犯罪的,應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司法機關依法認定確屬犯罪,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若該行爲尚未構成犯罪,則應將案件退回行政主體,由行政主體依法處理。
4、兩個以上的行政主體對行政處罰權發生爭執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請其共同的上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
5、行政處罰的級別管轄由具體法律、法規規定。但上一級行政機關有權管轄下一級行政主體管轄的行政處罰案件;下級行政主體對所管轄的處罰案件,如認爲確有必要,可以報請上一級行政機關管轄。
6、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處罰,如果違法行爲人、證人、關係人不在其管轄的行政區域,可委託這些人員所在的行政區域的行政機關訊問或調查取證,受委託的行政機關有義務協助。
如果在實施消防的過程中出現了違法的行爲的,那麼行政機關有權在對案件進行調查的過程中對當事人做出相應程度的行政處罰。如果當事人對於行政處罰的結果有不同意見的需要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向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複議,不能擅自的拒不執行。
-
什麼是行政許可,行政許可的作用是哪些
一、什麼是行政許可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爲。”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透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
-
拆遷糾紛是行政案件嗎?
一、拆遷糾紛是行政案件嗎?拆遷糾紛是屬於行政訴訟的收案範圍的,因此也屬於行政訴訟。如果被拆遷人對房屋拆遷補償產生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是在雙方產生糾紛之後經溝通無效所採取的化解糾紛的有效途徑,也是一種維權的方式。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
-
醫療糾紛訴訟的舉證適用什麼原則?
一、醫療糾紛訴訟的舉證適用什麼原則?醫療損害糾紛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1、在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中,患者一方應當首先證明其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醫療關係併發生醫療損害。醫療機構應當提交病歷及相關資料說明相應的診療過程。2、對於醫療產品損害以外的醫療損...
-
行政協議是行政行爲嗎
一、行政協議是行政行爲嗎行政協議是行政行爲。行政協議屬於一種雙方的行政行爲,此行政行爲的特殊性表現在,行政機關在執行公務時需要與相對方協商,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後,才能實施相應行爲。《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