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仲裁法第41條的規定
仲裁2.54W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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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的規定
對於仲裁法的規定的解答,有以下幾個內容:根據仲裁法的規定,有兩類糾紛不能仲裁:一是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能仲裁,這類糾紛雖然屬於民事糾紛,也不同程度涉及財產權益爭議,但這類糾紛往往涉及當事人本人不能自由處分的身份關係,需要法院作出判決或由政府機關作出決定,放不屬仲裁機構的管轄範圍。二是行政爭議不能裁決。行政爭議,亦稱行政糾紛,行政糾紛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之間,或者國家行政機關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公民之間,由於行政管理而引起的爭議。外國法律規定這類糾紛應當依法透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解決。仲裁法還規定: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由國家另行規定,也就是說解決這類糾紛不適用仲裁法。這是因爲,勞動爭議,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雖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於一般的民事經濟糾紛,因此只能另作規定予以調整。-
商家拒絕賠償1000該如何辦
律師解答:六種途徑。律師解析:商家拒絕賠償1000,解決消費爭議的途徑有以下辦法:1、是與經營者協商解決;2、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是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機構仲裁;5、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6、向公共媒體(如:電視臺、網站、微博等)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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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班中途換老師退費金額太少要咋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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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訴訟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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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教育機構中途換老師退費金額太少應該咋樣辦
律師解析:1.民辦教育機構中途換老師退費金額太少可以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起訴等方式處理。2.雙方當事人先溝通,協商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請求相關機構進行調解;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或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申請仲裁;以上方式無法解決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