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民事訴訟法院判決生效之後怎麼做?
一、民事訴訟法院判決生效之後怎麼做
1、民事訴訟的判決
(1)法院審理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2)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願進行調解。
(3)當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審法院的判決,以及最高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的判決,都是終審的判決,也就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2、民事訴訟判決後的執行
對於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由第一審法院執行;對於調解書、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等,則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強制執行措施:
(1)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執行人的財產;
(5)強制被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的財物或票證;
(6)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強制退出土地;
(7)強制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爲;
(8)要求有關單位辦理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9)強制被執行人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及遲延履行金。
(10)其他措施。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民事訴訟程序一審判決多久生效
一審判決下來,會有15天的上訴期,如果你不上訴的話,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你就得執行,不執行的話將會導致法院的強制執行。如果過了上訴期的話,我們要想重新審判的話,只能具備再審的法定事由:那就是你能提出新的證據,新的證據足以影響先前的判決。如果沒有心證據或是法院的程序不存在瑕疵的話,這個案子一般就算定下來了。上級法院不會再受理再審。法律之所以給你15天的上訴期,就是給你上訴的權利,在這期間內,你不行使的話,只能說是你自己放棄你的權利。法律給了你救濟程序,但你沒有珍惜。
要想再審的話,找出新的證據。找出法院程序存在瑕疵的地方。比如,該回避的沒回避,合議庭有枉法裁判的嫌疑等等。
其實,我們在判決生效之後,只需要按照判決的結果進行執行就好,如果我們對於判決的結果存在異議的話,是需要在一定的時間的期限內,提出自己的異議的。另外,我們如果申請再審,一般是需要有新的證據的。
-
租賃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是合理的行爲嗎?
一、租賃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是合理的行爲嗎?是合理的行爲。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採取的強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決定採取訴訟保全...
-
現在民事糾紛怎樣起訴?
一、現在民事糾紛怎樣起訴?(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
-
起訴後撤訴不中斷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
一、起訴後撤訴不中斷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起訴後申請撤訴訴訟時效是需要中斷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
-
民事訴訟延期審理的情形是怎樣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遇到糾紛雙方無法協商處理,就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受理之後規定了開庭日期,但是開庭當日當事人並沒有出席。這個時候,很多人應該都想知道民事訴訟延期審理的情形都有哪些呢?這小孩就要狡辯給大家成立相關的法律內容。一、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