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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買到假口罩怎麼辦

發現質量不佳的口罩或者是假口罩的均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如果銷售的口罩不屬於醫用衛生材料,質量不合格仍可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的“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定罪量刑。
按照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如果銷售的口罩屬於醫用衛生材料範疇,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或者銷售明知是用於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用衛生材料,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此處的規定是“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即入罪,並不需要實際產生危害後果,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如果對人體健康造成了嚴重危害的,則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如果後果特別嚴重的,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疫情期間買到假口罩怎麼辦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四十五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