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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九級傷殘賠償標準2021是什麼

一、工傷九級傷殘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傷九級傷殘賠償標準2021是什麼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九級傷殘的,享受7個月的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有住院的,還應當賠償住院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就醫交通費等。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工傷認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什麼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應當自事故發生或職工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職工個人或近親屬申請在一年)內,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

2、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3、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係(包括事實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材料;

4、用人單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或有關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登記查詢通知單。

5、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受傷害職工及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出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單位不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證明材料。

屬於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1、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證明;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6、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衆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