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糾紛仲裁怎麼處理
近日,哈爾濱市一法院審結一起事實勞動爭議糾紛,勞動者因未經勞動仲裁直接提起訴訟而被駁回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爲,本案屬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爭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雖然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原告張某在被告攝影店工作期間,雙方已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本案發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原、被告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在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情況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訴訟,程序不合法。法院遂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該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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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糾紛仲裁時效
律師解答:勞動合同糾紛的時效爲一年。律師解析:勞動合同糾紛的時效爲一年。1、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2、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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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糾紛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嗎?
律師解答:可以,但有例外。律師解析:可以,但有例外。一、可以直接訴訟,當事人可以攜帶身份證、勞務合同、起訴狀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通知雙方受理案件、送達開庭公告,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開庭當日當事人帶齊證據資料到庭參加庭審。二、但是有仲裁協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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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單位上訴還可以強制執行嗎
不可以。勞動仲裁勝訴後,只要對方未提起訴訟,該裁決已經生效,如果對方拒不履行裁決義務,你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對方已經提起了上訴,那就不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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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追溯期是多久
律師解答:看具體情況。律師解析: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一般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是在仲裁之後提起訴訟的,則訴訟時效爲15天。如果是直接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爲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