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上班工資待遇怎麼發放?
按照正常工資待遇發放,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可以與勞動者協調工資支付的情況,但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合同嗎?疫情期間不可以解除合同,員工在新型冠狀病毒隔離期間,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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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爭議案件執行不繳費的條件
我們知道,在一個勞動糾紛的案件裁決後,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該裁決,那麼,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收取一定的執行費用。那申請勞動爭議案件執行不繳費的條件都有哪些呢?本站小編將爲您進行說明。一、減免申請執行費的條件(一)沒有固定生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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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合同離職要求結算工資被拒怎麼辦
一、無合同離職要求結算工資被拒怎麼辦職工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間成立事實勞動關係,如果職工辭職的,仍應該提前30日通知單位。如果因職工未提前通知而直接離職,沒有辦理好退工手續費的,雙方勞動關係尚未合法解除,單位有權暫不結清工資。如果單位已經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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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月對月發工資算違法嗎
公司壓一個月工資的行爲屬於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屬於違法行爲,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仲裁。《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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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勞動糾紛可採用的證據範圍有哪些?
在生活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難免會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這個時候大部分的勞動者都會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到法院進行起訴,在我國遵循的原則是誰起訴誰舉證的原則,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發生勞動糾紛可採用的證據範圍有哪些吧。勞動糾紛的證據範圍《工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