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的履行原則是什麼
一、簽訂勞動合同的履行原則是什麼
勞動合同履行應遵循的原則是:
1.親自履行原則,是由勞動本身的特點決定的;
2.實際履行原則,當事人要按照勞動的規定完成義務,不能用完成別的義務來代替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3.全面履行原則,要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履行全部義務;
4.協作履行原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有互相協作、共同完成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法律上代簽勞動合同是不是合法
法律上代簽勞動合同如果授權代理人代簽,那麼是屬於合法的。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一般而言,勞動合同應當經本人確認簽字纔有效。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別人代簽的,具有法律效力:
1、勞動者書面授權別人代簽;
2、勞動合同由別人代簽,用人單位事後把合同文字交付了勞動者,勞動者沒有異議,且雙方已經實際按照合同履行的。
勞動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必然要遵循最基本的原則,若是違背了這些原則,那麼可能導致合同無效。而由他人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HR要代簽人出示勞動者的委託書並電話溝通確認纔可,電話溝通時爲了保留證據,建議告知勞動者後電話錄音,以示尊重,亦有提醒勞動者HR手裏有錄音證據,不能隨意否認委託代簽勞動合同的行爲,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損害到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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