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的違約金怎麼算

一、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的違約金怎麼算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的違約金怎麼算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的違約金算法:

1、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

2、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

3、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爲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

二、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1、醫療期滿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注意事項:

(1)必須滿足“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條件;

(2)提前30日通知員工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3)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意向的形式爲書面形式;

(4)向員工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

2、可以解除(無須提前通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可立即解除(無須通知)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企業。

三、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1)人事處提供本單位的經過工會討論並且走完公示程序的勞動紀律以及勞動規章制度,尤其是據以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紀律以及規章制度;

(2)人事處提供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事實以及證據;

(3)通知工會:公司人事處將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通知工會,由工會提出意見,在研究工會的意見後作出處理決定,並將處理結果通知工會;

(4)辦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處安排相關員工辦理工作交接;

(5)結算薪資:在員工辦理完畢交接手續後,財務處應當結算並給付勞動者薪資;

(6)勞動合同解除:在薪資結算完畢後,勞動合同解除;

(7)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送達相對人(勞動者),可以考慮直接(專遞或快件)送達,乃至登報、公告送達等方式,必要時在可以考慮以公證的方式辦理以上送達事宜,確保送達問題的萬無一失。

(8)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人事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併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9)備案:對解除勞動合同的文字原稿、原電子檔案以及勞動者違反勞動紀律的證據存檔備案,至少儲存兩年。

因此從全文敘述可以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