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如何認定勞動關係的討論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然而在勞動人事實踐中,很多企業不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然而在勞動法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不以訂立熟麼勞動合同爲前提,而是以開始事實上的用過爲判定標準。當出現糾紛時,就需要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那麼如何認定勞動關係呢?本站將在本文中爲您詳細介紹。
事實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訂立書面合同,但雙方實際履行了勞動權利義務而形成的勞動關係。
實踐中事實勞動關係分爲兩種:
一種是自始即無合同類,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即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係;
二是合同到期未續簽嘞,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本來有勞動合同,但該期勞動合同到期後未即使續簽也未明確終止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係。
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的要件有三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主體適格;
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
三是勞動者提供報酬性業務勞動。
認定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以下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它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作爲勞動者只要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那麼用人單位就要承擔《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以及補繳從入職之日起的各項社會保險。
本文主要介紹了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情形下如何證明勞動關係存在,希望本文提供的內容對您有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如何認定勞動關係的相關內容,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在線專業律師,他們將爲您做出專業解答。
-
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嗎
律師解答: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的。律師解析: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的。辭職證明你是在公司的最後一天,辦理好了所有的手續了,準備走人的時候給你打印出來蓋章的,拿到這個就等於你已經不是公司的員工了,直接就可以走人了,所以是最後的時間裏面給你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
怎麼確定是勞務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口頭或者書面約定好,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勞動服務,用工者按照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法律關係。鑑別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出現事故,勞動關係員工只能申請侵權損害賠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申請侵權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用人...
-
廳級幹部坐牢要幹活嗎?
律師解析:廳級幹部坐牢是需要幹活的。我國監獄法規定: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監獄根據罪犯的個人情況,合理組織勞動,使其矯正惡習,養成勞動習慣,學會生產技能,併爲釋放後就業創造條件。監獄對罪犯的勞動時間,參照國家有關勞動工時的規定執行;在季節性生產等特殊...
-
健康證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析:一般來說健康證是不能作爲勞動關係證明的。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2、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