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延長勞動時間嗎
用人單位可以延長勞動時間嗎?每天上班的時間長度,是由法律規定還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行約定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篇關於用人單位能不能延長勞動時間的問題的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強迫勞動者延長勞動時間。
國家嚴格限制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1959年6月勞動部在關於企業工人,職員加班加點工資待遇問題的意見中強調,企業領導要注意加強生產的計劃性,大力採取措施改善勞動組織,開展技術革新,不要任意加班加點;以利於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和提高勞動生產率。1978年2月,國務院批准了國家勞動總局的通知和補充通知,提出企業應有計劃、正常進行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對職工加班加點必須從嚴限制,以保證職工身心健康。1982年4月《國務院關於嚴格制止濫發加班加點工資的通知》中,要求各單位對職工加強思想教育,要教育職工增強主人翁責任感,提高工時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斷提高生產率。通知指出,加班加點過多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有些企業把它作爲增加職工收入的手段,有的甚至違反財經紀律,巧立名目,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加班加點工資。這種任意組織職工加班加點,濫發加班加點工資的做法,不僅減少國家財政收入、降低企業經濟效益,不利於國民經濟的調整,而且影響職工身體健康,腐蝕了職工的思想。爲此要求,各企業單位在正常情況下不得加班加點。
由此看出用人單位不是可以隨便延長勞動時間的,只有有一些事由時纔可以延長。但是加班還是要支付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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