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16週歲是童工嗎?
一般16週歲是童工嗎?
16歲不屬童工!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童工是指未滿十六週歲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人!設定童工的年齡界限是依據公民的行爲能爲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週歲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纔是成年人。18週歲以下的均是屬於未成年人。但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人,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設定童工爲不滿16週歲的用工。任何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如果招用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是招用童 工性質,屬於違法行爲!這是國家法律對低齡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
一、童工招聘處罰是什麼?
根據《使用童工罰款標準的規定》第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適用本規定: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農戶、城鎮居民(以下統稱個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爲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
(四)單位或者個人爲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
第三條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個人,罰款標準如下:
(一)使用童工從事營利性生產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從事家庭服務性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罰款300~600元。
(四)爲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第四條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單位,罰款標準如下:
(一)對單位使用童工的,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二)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爲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1500~3000元。
(三)爲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罰款1500~3000元。
第五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在原罰款標準基礎上再加重罰款三倍:
(一)數次(兩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長期(三個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數次介紹或者一次介紹多名童工的;
(四)數次爲童工出具假證明的。
第六條罰款一律上繳國庫,並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罰款票據。
第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商同級財政部門制定具體罰款標準。
二、相關知識:可以用童工的企業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禁止企業非法使用童工,特殊情況下如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被招用的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確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文藝、體育單位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的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行政部門制定。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須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其它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學徒工,無論學徒工是否獲得經濟收入,均應視爲違反法行爲;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國家關於禁止使用童工的有關法律規定,責令其改正,並給予行政處罰。
未成年的保護是社會一直關注的一件事情,也是國家比較重視的一方面,因爲未成年人士國家的未來,年滿16週歲就可以作爲職工工作也就是說不是童工,但是未滿十六週歲就是屬於童工,國家法規規定不得僱傭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作爲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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