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工傷認定算工傷假嗎?
職工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傷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也屬於工傷範疇。職工本人申請工傷認定的,需要準備各種資料,到當地勞動保障機構辦理,這需要花費一定時間。並且,工傷認定程序也需要時間,幾天到兩個月不等。那麼,去工傷認定算工傷假嗎?小編透過本文告訴大家。
一、去工傷認定算工傷假嗎?
工傷認定以前的假期計算應該按照是否判定工傷計算,如果工傷認定之後判定爲工傷,那麼工傷假應該從受傷的那一刻算起。如果工傷認定沒有判定爲工傷,那麼應當按照公司的病假程序處理。工傷認定下來之前可以按病假請,如果算工傷的話,可以要求按工傷假補回工資差額,也可以跟廠方協商解決。
1、發生工傷後,工傷認定前的休假應算工傷假期,用人單位應按受傷前的標準支付工資的。
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自己必須申請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由於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援。所以,不要輕信用人單位沒有虛假的或沒有誠意的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2、調解需瞭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於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爲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采取迎合的態度。
行文至此,大家應該知道了去工傷認定算工傷假嗎。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經過工傷認定,屬於工傷的,則職工在申請工傷認定的一刻起,應該享受工傷假待遇,單位要支付這段期間內的工資。如果經過認定,不構成工傷的,則職工請假應該算作病假,職工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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