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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程序和認定程序的區別包括?

工傷鑑定程序和認定程序的區別包括?

受工傷的朋友們總會有這樣一個疑惑,工傷鑑定程序和認定程序的區別是什麼?鑑定,認定,聽上去像是近義詞?小編告訴大家,這二者肯定是有區別的。近義詞,可任何是近義詞的的詞語涉及到法律是不可能完全一樣的,這跟法律的嚴謹有關。說到這裏,還是來談談這二者究竟有什麼區別,整理如下:

一、工傷鑑定程序和認定程序的區別?

工傷叫做認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是落實工傷待遇的兩個階段。

工傷認定是定性,由社保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爲,確定當事人所遭遇的傷害是不是屬於法律上的“工傷”。這是後面一切待遇的基礎。因爲是行政行爲,所以不服的話可以提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勞動能力鑑定是定量,看有沒有留下傷殘、傷殘到什麼程度。在認定工傷之後,另行申請。它決定了當事人能不能拿到、拿到多少傷殘待遇。如果只認定了工傷,沒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或者鑑定了沒有達到等級,那麼當事人只能要求醫療費用、住院伙食補助、停工留薪期間正常工資和必要的護理費,沒有傷殘待遇。

二、與工傷鑑定 ,工傷認定相關的法律及處理方式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纔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3.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希望本篇文章能夠解決受工傷的讀者們的疑惑,瞭解到關於工傷鑑定程序和認定程序的區別過後,可以知道與工傷有關的法律法規,同時可以知道怎麼處理工商帶給自己的問題。寫得不夠好,但望幫助到各位,也再次提醒大家,受工傷不要當作是小事,它也可能對自己產生很大的影響的。那麼,就是以上內容。

標籤:工傷 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