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發放對象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大家如果遇到高溫天氣的話都會在房間裏或者是到比較涼快的地方避暑。否則很容易造成中暑的情況,但是勞動者由於工作的原因,是不能夠隨意的離開工作崗位的,這個時候國家貴給予一定的高溫補貼,因此很多人想了解。高溫補貼發放對象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高溫補貼發放對象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高溫補貼發放對象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我國法律的規定,高補貼發放對象必須是勞動者。而且是在符合條件的勞動者。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爲山西和江西,爲240元每月,浙江省爲225元;最低的爲山東省,爲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爲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爲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爲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首先,可以告訴大家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根據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勞動者,其他的人員是不能夠發放高溫補貼的,而且這個高溫補貼發放必須在條件溫度達到33℃以上。也可以諮詢一下本站律師。

標籤:補貼 發放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