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勞動糾紛案件的條件
《勞動法》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必須是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而向法院起訴,未經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2)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當事人。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起訴的,可以直接委託代理人起訴,其他未經委託無權起訴。
(3)起訴的時間,必須是勞動法律規定的時效內,否則不予受理。
(4)起訴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一般應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不得將仲裁委員會作爲被告向法院起訴。
-
國企違法搞末位淘汰怎麼辦
律師解析:國企違法搞末位淘汰的,員工可以請求企業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或者員工不願意繼續履行的,可以要求企業向其支付雙倍的經濟賠償金。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透過調解、仲裁等方式來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勞動糾紛的勞務糾紛如何舉證
律師解析:在勞動糾紛中舉證責任的規定:1、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舉證責任;2、如果是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如果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3、如果是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辭退、除名、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
-
發現暑期工期間被騙怎麼做
律師解析:發現暑期工期間被騙,若屬於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的,一般是勞務關係。受到侵害時,應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反映,投訴時填寫投訴表,並提交相關資料:身份證複印件以及證明在該單位工作過的材料,例如合同、工作牌、工服、有單位簽名蓋章的入職表等。法律依據:《...
-
疫情期間想離職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對於自願離職的員工,企業應要求離職員工提交手寫的離職申請書,說明離職事由,企業和離職員工再簽訂解決勞動關係協議書等留檔資料。按照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