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
一、按承包對象的組織形式劃分
按承包對象的組織形式可分爲單獨承包和聯合共同承包。
1、單獨承包是指承包方作爲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單獨承包建築工程的承包方式。這種承包模式適用於各類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
2、聯合共同承包是指由兩個以上單位共同組成非法人的聯合體,以該聯合體的名義承包某項建築工程的承包形式。《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中有明確規定:“對於大型或複雜的建築工程,幾個承包商可以組成一個聯營體作爲承包商。在這種情況下單一承包商的所有原則,同樣適用於聯營體。”由幾個承包方組成聯營體進行工程承包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做法,一般適用於大型、技術複雜的工程項目。對這種利用聯合承包的方式進行項目承包有以下幾方面優勢:
①利用各自的優勢進行聯合投標可以減弱相互間的競爭,可增加中標的機會;
②一方面由於工程標的額大,聯合承包可減少承包風險性,爲產於承包的承包商都能爭取到更多的利潤。另一方面聯合承包方式也有助於企業彼此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爲企業謀取更長遠的發展。
3、聯合承包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①一般是大型或結構複雜的建築工程才採用聯合共同承包的方式承包,避免了殺雞用宰牛刀的人力、物力、才力的浪費;
②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承擔連帶責任,在共同利益的驅使下,有利於引導共同承包的各方積極地組織項目實施的過程;
③企業應當在資質等級範圍內承包工程,這也是我國對承包方資質的基本要求。
二、按工程承包範圍即承包內容劃分的承包方式,
有建設全過程承包、階段承包、專項承包和“建造—經營—轉讓”承包4種。
(一)按承包者所處地位劃分承包方式在工程承包中,一個建設項目上往往有不止一個承包單位。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以及不同承包單位之間的關係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見的有5種。
1、總承包,
2、分承包,
3、獨立承包,
4、聯合承包,
5、直接承包
(二)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劃分承包方式,根據承包單位獲得任務的不同途徑,承包方式可劃分爲4種。
1、計劃分配,
2、投標競爭,
3、委託承包,
4、獲得承包任務的其他途徑
(三)按合同類型和計價方法劃分承包方式,工程項目的條件和承包內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類型的合同和包價計算方法。因此,在實踐中,合同類型和計價方法就成爲劃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據。
以上就是本站的小編爲您總結的關於建築工程承包的方式的具體內容。其中涉及到了承包對象的組織形式,和按承包內容的不同來劃分的承包方式,這當中又分爲很多種的類型,比如按其所處地位的不同,獲得途徑的不同,合同類型等又劃分爲不同的承包。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商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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