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糾紛和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施工合同糾紛2.06W
律師解析:1、勞務糾紛和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當事人提起訴訟時,需要提出指控聲明,撰寫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
2、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
3、法院認爲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4、當事人應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5、手續完成後,將安排在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
3、法院認爲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4、當事人應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5、手續完成後,將安排在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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